大律師公會憂修訂逃犯修例「暗渡陳倉」 李家超重申要堵塞制度漏洞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3/05 19:49

最後更新: 2019/03/05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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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憂修訂逃犯修例「暗渡陳倉」,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重申要堵塞制度漏洞。

保安局建議修例,容許香港跟未簽訂移交逃犯協定的國家或地區以一次性個案方式移交逃犯,諮詢期昨日(4日)結束,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擔心政府「明修棧道,暗渡陳倉」,建議港府可修訂《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容許在港調查及審訊類似台灣殺人案的嫌疑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5日)出席一個警隊員佐級協會春茗後重申,修例要處理整個制度的漏洞。

李家超指,已收集不同意見,當局將詳細分析及盡快提交草案。他表示,修例要處理兩個現實問題,除了台灣殺人案外,亦要探討其他跟本港同樣無任何協議的司法管轄區一旦發生類似嚴重案件時處理方法,李家超希望可找到一個方案「能盡善盡美解決所有問題」。

台灣陸委會早前表明,如修例是以「一個中國」為前提,陸委會不會接受矮化,又希望港府應以雙方人民福祉優先考量及妥善處理。李家超指,台方已向港府提出移交疑犯到當地受審的要求,希望雙方可務實處理問題。

另外,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在警隊新春酒會致辭時,政府就《國歌法》立法表現出的幹勁及決心令人心悅誠服,但他認為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亦刻不容緩,直言前線同事每日仍要忍受無理指罵、挑釁及侮辱,希望當局處理侮辱公職人員罪不要再「明日復明日」。